已经取得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但未报考原定2020年4月份举行的山东自学考试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17日(每天8:00至17:00)进行补报名。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和证书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 校栏。护理学、公安管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委托开考专业,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限行业在职人员报考。
2.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 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